“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是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共同发起,由负责任投资原则,可持续银行网络,“一带一路”银行家圆桌会议,“一带一路”绿色投资者联盟,世界经济论坛,以及保尔森研究所参与设计,旨在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并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纳和实施的原则性倡议。自2018年11月正式发布以来,GIP得到了全球金融界的积极响应。截至2020年12月,GIP将其成员扩大到来自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的37个签署方和12个支持者。

“一带一路” 绿色投资原则(GIP)包括战略,运营和创新三个层面的七项原则:
原则1: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公司治理
原则2:了解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
原则3:公开环境信息
原则4: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原则5:利用绿色金融工具
原则6: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
原则7:通过集体行动进行能力建设
原则1和原则2旨在鼓励签署方将可持续性和ESG因素纳入公司战略和管理体系,旨在呼吁从最高层面开始,尽可能在整个组织内实施。
原则3和原则4专注于加强利益相关者在运营层面的沟通。签署方可以采取的控制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具体措施包括环境风险分析,信息共享和冲突解决机制。
制定原则5至7旨在鼓励签署方利用前沿的绿色金融工具以及绿色供应链,并通过知识共享和集体行动来提高组织能力。
GIP签署方应将这些原则纳入其公司战略和决策流程,并应定期向GIP秘书处报告其绩效。 2020年9月发布的最新绩效报告评估了23个签署方在四个报告主题下的数据,这四个主题分别为治理与战略,风险管理与评估,投资与公司足迹,以及披露与参与。该报告显示,大多数签署者都承认ESG的相关风险,大多数公司已经制定并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一半以上的签署者描述了管理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治理系统,包括向投资委员会提供风险报告以及运营风险管理。但是,签署方在披露投资组合信息方面不成熟,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他三个报告领域的成熟程度。总体来说,该过渡仍处于初级阶段,绿色投资目标仍不稳定。
根据报告的调查结果,报告还制定了“ 2023年愿景”,该计划着重于发展五个关键支柱:评估,披露,承诺,投资和发展。 在此愿景下,预计所有成员都将在2023年之前首次实现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
附录:GIP签署方
序号 | 签署方 | 地区 |
1 |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 中国 |
2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中国 |
3 | Al Hilal 银行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4 | 蚂蚁集团 | 中国 |
5 | 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 | 哈萨克斯坦 |
6 | 曼谷银行 | 曼谷 |
7 | 中国银行 | 中国 |
8 | 东亚银行 | 中国 |
9 | 非洲银行 | 摩洛哥 |
10 | 法国巴黎银行 | 巴黎 |
11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 |
12 |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 | 中国 |
13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中国 |
14 | 中国国际承包商协会 | 中国 |
15 |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 |
16 | 德国商业银行 | 德国 |
17 |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 法国 |
18 | 星展银行 | 新加坡 |
19 | 德意志银行 | 德国 |
20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中国 |
21 | 阿布扎比第一銀行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22 | 哈比银行 | 巴基斯坦 |
23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 中国 |
24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 | 中国 |
25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 |
26 | 美国兴业银行 | 美国 |
27 | 可汗银行 | 蒙古 |
28 | 卢森堡证券交易所 | 卢森堡 |
29 | 瑞穗银行 | 日本 |
30 | 法国外贸银行 | 法国 |
31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 | 中国 |
32 | 丝绸之路基金 | 中国 |
33 | 法国兴业银行 | 法国 |
34 | 渣打银行 | 英国 |
35 | 蒙古贸易发展银行 | 蒙古 |
36 | 瑞银集团 | 瑞士 |
37 | 新疆金风科技 |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