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济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很早之前就受到关注。1994年,在《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第一次缔约方会议期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就成为热点话题。然而,直到2019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旧进展缓慢:自然生态系统与最初估计的状态相比下降了7.4%,25%的物种面临灭绝危险,野生动物的数量下降了82%。
这些骇人听闻的数字激励了一个瑞典的国际学术团队于2019年提出“地球边界”的概念,为人类定义了一种安全的操作空间。研究人员发现,我们的生物圈和生物多样性已经达到了令人担忧的水平,远远比气候变化更为严重。
一、生物多样性金融资金缺口
在应对生物多样性流失带来的风险的过程中,绿色金融将发挥重要作用。借鉴绿色金融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例如气候融资、碳融资),生物多样性金融应该应该填补两个空白:
1. 动员各种形式的资本以加快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的投资。
2.在绿色金融投资决策中考虑生物多样性流失的风险。
然而,到目前为止,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发展并不理想。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称,全球生物多样性融资总额仅为50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来自政府资助或捐赠,只有大约150亿美元来自社会投资。相比之下,2019年由社会主体发行的绿色债券约为1000亿美元(主要用于气候和污染防护),全球债券市场总规模为108万亿美元。换句话说,全球范围内,流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所有形式(债券、股票、信贷等)的投资总额还不全球债券市场这一项金融工具所得到的融资的两千分之一。
二、发展生物多样性金融的理念基础
为了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是为了“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做准备,应重点强调以下4个显而易见但非常重要的理念。只有加深对这4个理念的认识,才能确保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发展保持在正轨之上。
1. 不是所有对生物资源保护的金融方案都具备或者需要具备财务可行性
“自然资本核算”是当下生物多样性金融领域比较热议的话题。自然资本核算的目标是为特定的自然资源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赋予价值,例如,一条河流提供引用水、工业用水以及为可捕捞和食用的鱼提供生存环境。这些都对人类有经济价值。然而,自然的经济价值和一台机器的价值大不相同:一台机器的价值可以从生产成本(建造机器所花成本)和其产出来计算。对于自然来说,这两种计算方法都不可行。首先,“创造”自然没有明确的成本。其次,产出也不明确。我们无法了解自然界所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不可能清楚地认识到它的价值。同时我们也不知道尚未被发现的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例如未来的医药产品。即使在今天,我们也无法给自然估价。例如,呼吸到新鲜空气的价值是什么?它不仅是一种健康问题,也是一种个人享受。野生动物能够在野外自由活动的经济价值是什么?
一个简单的类比就是将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与他/她的工资作比较。一个人的工资是他所提供的服务的价值,但是这个人本身并没有可以被量化的价值。
因此,首先必须明确好“自然资本核算”的边界,不是所有自然资源都可以或者应该被核算;其次在“核算”的方法论上,也还需更多的讨论和探索,如何将短期的经济利益与长线的环境社会受益挂钩,不低估自然资源的价值,同时又附之商业可行性,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2. 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其他目标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
世界各国已经统一在2030年前将其发展重点放在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上。这些目标包括社会目标、经济目标以及环境发展目标。尽管其中一些目标之间可以相互促进,但是另外一些可持续发展目标是相互矛盾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9——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例如增加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这些活动肯定会导致自然栖息地的破坏,从而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例如可持续发展目标15——陆地生物)形成直接的矛盾。
对于政策制定者和投资者来说,不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之间的平衡是一个长久以来的难题。尽管这个困境无法彻底解决,但是需要加以管理,因此处理其中的关系非常重要。即在最大化投资回报的同时,最小化损害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风险。
3. 生物多样性金融需要典型示范和领导力推动
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有一些强有力的支持者,特别是一些非政府组织,例如世界自然基金会、地球之友组织、海洋守护者协会,以及著名公众人物比如世界著名的BBC自然纪录片的导演David Attenborough。尽管这些领导者对生物多样性本身有深入的理解也对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大多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仍无法改变其行为以更好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否则,生物多样性也不会急剧下降)。
因此,需要更多领导力特别是政治界、商业届以及个人领导力的介入。这些领导力需要满足两个标准:第一,在可能的情况下,这些领导应该展示现存活动的可替代方案,包括以自然为基础的基础设施替换混凝土基础设施,以植物为基础的饮食替换以肉类为基础的饮食,用可重复利用的瓶子和袋子替代塑料。第二,这些领导需要引导各行各业坚定信心,坚持路线。由于“改变”经常被理解为“损失”,所以大多数人面临改变会持有不确定感甚至恐惧心理。为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投资模式、商业活动以及个人行为的改变是必须的,而且会很痛苦以及可怕。这些变化会导致某一个领域获益(例如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生物多样性保护、个人健康),但也一定会导致另一个领域的损失(例如不可持续的商业活动、个人活动)。这需要强大的领导力作为后盾支持。领导者需要加强对正义的宣扬,坚定保护生物多样性对环境和经济是一件“双赢”的事。
4. 生物多样性金融需要国际合作以及当地政府支持
虽然都属于环保的范畴内,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行动在一个关键点上有很大的不同:一个地方的温室气体排放会对全球气候产生影响,因此只有全球解决方案才能真正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这也是为什么相比之下,气候金融在全球领域内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而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取决于当地对特定物种栖息地的保护。比如,谁会在澳大利亚关心德国昆虫种群的健康(昆虫健康是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公投中最成功的一个话题)。
然而,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国际组织在两个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物种迁徙。由于物种迁徙并不遵循国家边界,而是通过步行、飞行或游泳等方式跨越边境的。因此可以通过区域合作机制以形成跨界保护区来应对移栖物种。1932年,美国和加拿大共同建立了第一个国际自然保护区——瓦特顿-冰川国家公园。截至2007年,共有227个跨界保护区,大多数在非洲和欧洲。第二,国际标准建立。生物多样性金融要想成功,必须建立国际标准,例如核算、管理和风险管理。只有国际标准能够创造一个流动、有效的市场。此外,国际标准将为投资者和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例如一些公司因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产生更高的成本,而另一些公司因为不遵守国际标准而降低了成本。这个时候就需要国际标准的公约力来避免不公平竞争。
三、“一带一路”生物多样性金融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生物多样性丧失风险尤为突出,有以下原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数经济活动水平较低。因此,很多未开发地区有更多原始自然栖息地。同时,这些国家有经济增长的需要和开发潜能。中国承诺将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例如交通和能源等基础设施,以加快经济发展。然而,这不仅可能会导致由经济活动引起的对生物多样性的间接影响,更会导致对自然栖息地的直接破坏(具体案例详见这里)。由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一带一路”沿线的4,138种动物和7,371种植物面临灭绝。
为了确保地球边界不进一步扩大,同时保证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快对特定领域的法律保护,不惜一切代价实现以科学为基础的目标。这意味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仅需要保护他们喜爱的物种例如熊猫或老虎,还要保护受威胁最严重的物种。这些需要保护的区域也应该是整个受威胁的区域,而不仅仅是哪些鲜有经济活动的偏远地区。
2. 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融资模式,为保护自然生态区融资,例如通过混合金融工具、生态旅游以及生态系统收入等方式。
3.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去更好的理解和评估自然、人类和经济活动相互依存的关系。通过传感器、卫星图片,我们获得大量数据,这些数据使我们能够更好的分析经济活动对生物多样性带来的影响。尽管一些政府由于担心过于透明而不敢使用这些数据,但通过人工智能进行的私人和公众大数据分析,都有助于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将风险降至最低,并以更有效的方式处理相互依存关系。
4. 更好的宣传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风险、生物多样性增加的美好以及人类行善和作恶的潜能,在国际、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加强公众意识和政府领导力。
5. 加快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的国际合作。这意味着要求金融机构在有关生物多样性影响方面提高透明度(类似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例如在2025年前自愿(遵守或解释)披露,然后对国际金融机构强制披露。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应更明确地纳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和“赤道原则”等。
6. 避免标准制定工作方面的重复性劳动。几十年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多样性金融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有许多关于如何加快融资的研究发表,包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投资决策(例如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投资者和监管者应具备领导魄力,不是去建立新的工具,而是切实推动现有标准的应用,或者及时发现标准的不足,制定更全面的标准。
About the author(s)
Dr. Christoph NEDOPIL WANG is the Founding Director of the Green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Center and a Senior Research Fellow at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Green Finance (IIGF) of the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UFE) in Beijing, China.
Christoph is a member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Green Coalition (BRIGC) of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He has contributed to policies and provided research/consulting amongst others for the China Council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CCICED),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various private and multilateral finance institutions (e.g. ADB, IFC, as well as multilateral institutions (e.g. UNDP, UNESCAP) and international governments.
Christoph holds a master of engineering from the Technical University Berlin, a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from Harvard Kennedy School, as well as a PhD in Economics. He has extensive experience in finance, sustainability, innov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having worked for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 for almost 10 years and being a Director for the Sino-German Sustainable Transport Project with the German Cooperation Agency GIZ in Beijing.
He has authored books, articles and reports, including UNDP’s SDG Finance Taxonomy, IFC’s “Navigating through Crise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 Handbook for Board Directors”, and multiple academic papers on capital flows, sustainability an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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